功能主治: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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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格列美脲。 化学名称:1-{4-{2-(3-乙基-4-甲基-2-氧代-3-吡咯啉-1-甲酰胺基)-乙基}-苯磺酰}-3-(反式-4-甲基环己基)-脲。 分子式:C24H34N4O5S 分子量:490.6 |
左甲状腺素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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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泰利森药业有限公司 |
德国默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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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40087 |
H20090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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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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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遵医嘱口服用药。对于糖尿病患者,格列美脲或任何其他降糖药物都无固定剂量,必须定期测量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以确定患者用药的最小有效剂量;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水平以监测患者的治疗效果。通常起始剂量:在初期治疗阶段,格列美脲的起始剂量为1~2mg每天一次,早餐时或第一次主餐时给药。那些对降糖药敏感的患者应以1mg每天一次开始,且应谨慎调整剂量。格列美脲与其他口服降糖药之间不存在精确的剂量关系。格列美脲最大初始剂量不超过2mg。通常维持剂量:通常维持剂量是1~4mg每天一次,推荐的最大维持量是6mg每天一次。剂量达到2mg后,剂量的增加根据患者的血糖变化,每1~2周剂量上调不超过2mg。 |
口服成人:一般最初每日用25~50g,最大量不超过100g,可每隔2~4周增加25~50g,直至维持正常代谢为止。一般维持剂量为50~200g日。老年或有心血管疾病患者:起始量以12.5~25g为宜,可每3~4周增加一次剂量,每次增加12.5~25g。用药后应密切观察患者有否心率加快,心律失常、血压改变并定期监测血中甲状腺激素水平,必要时暂缓加量或减少用量。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年龄每日量(mg)按体重(mgkg)0~6个月25~50微克(8~10微克千克体重)7~12个月50~70微克(6~8微克千克体重)2~5周岁75~100微克(5~6微克千克体重)6~12周岁100~150微克(4~5微克千克体重)12岁以上150~200微克(2~3微克千克体重)用药后2~4周增加一个剂量(12.5mg~25mg),至临床表现及甲状腺激素水平完全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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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 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 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
患有非甲状腺功能低下性心衰,快速型心律失常和近期出现心肌梗死者禁用,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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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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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和儿童甲状腺功能降低或克汀病,剂量参考下表:建议使用剂量(每天)或遵医嘱:年龄每日量(mg)按体重(mg/kg)0~6个月25~50微克(8~10微克/千克体重)7~12个月50~70微克(6~8微克/千克体重)2~5周岁75~100微克(5~6微克/千克体重)6~12周岁100~150微克(4~5微克/千克体重)12岁以上15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在妊娠期及哺乳期需特别注意继续使用甲状腺素的治疗;妊娠期间不宜用左甲状腺素与抗甲状腺药物共同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因加用左甲状腺素会使抗甲状腺药物剂量增加。与左甲状腺素不同,抗甲状腺药物能通过胎盘而降低胎儿甲状腺功能。 老人注意事项: 对老年病人应用左甲状腺素钠片在剂量上必须十分慎重,应从小剂量开始,剂量增加的间隔要长些,即缓慢增加服用剂量,且应定期监测血甲状腺素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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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
适用于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克汀病)与儿童及成人的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的长期替代治疗,也可用于单纯性甲状腺肿,慢性淋巴性甲状腺炎,甲状腺癌手术后的抑制(及替代)治疗,也可用于诊断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抑制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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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活性成分为格列美脲,属口服磺脲类降糖药。用于治疗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格列美脲主要通过刺激胰岛β细胞释放胰岛素发挥作用。如其它磺脲类药物,格列美脲刺激胰岛β细胞释放胰岛素这一作用主要基于增加胰岛β细胞对生理浓度葡萄糖的反应性。此外,格列美脲也有明显的胰腺以外的作用,这一作用也存在于其它的磺脲类药物。胰岛素释放:磺脲类药物通过关闭胰岛β细胞膜ATP依赖性钾通道而调节胰岛素的分泌。关闭钾通道诱发β细胞膜去极化,同时开放钙通道导致钙离子向细胞内流入增加,通过胞吐作用刺激胰岛素的释放。格列美脲以高交换速率同ATP依赖性钾通道相关的β细胞膜蛋白结合,其结合部位不同于传统的磺脲类药物结合部位。胰腺外活性:胰腺外效应为改善外周组织对胰岛素的敏感性,并减少肝脏对胰岛素的摄取,外周肌肉和脂肪组织摄取血液中的葡萄糖,是通过位于细胞膜的特异性转运蛋白,葡萄糖在这些组织中的转移限制了葡萄糖的利用速率。格列美脲快速增加肌肉和脂肪细胞胞浆膜活性葡萄糖转移分子的数量,从而刺激葡萄糖的摄取。格列美脲增加糖基—磷脂酰肌醇—特异性磷脂酸C的活性,这与在孤立的脂肪和肌肉细胞中药物诱导的脂肪和糖原的合成有关。格列美脲通过增加细胞内2,6-二磷酸果糖的浓度,抑制肝脏葡萄糖的产生,由此抑制糖原的生成。一般药效学:健康个体的最小有效口服剂量约为0.6mg。格列美脲的效果是剂量依赖的和可重复的。在服用格列美脲的情况下,激烈运动时胰岛素的分泌减少这一生理反应仍然存在。无论餐前30分钟或者餐前即刻给药,其治疗效果均无显著差异,每日给药一次即可很好地控制糖尿病患者24小时的代谢。虽然格列美脲的羟基代谢产物引起健康受试者血清葡萄糖小幅度但具有统计学差异的降低,但这只是药物总体效果的一小部分。与胰岛素联合治疗:与胰岛素联合治疗的资料有限。当病人使用最大剂量的格列美脲仍不能有效地控制血糖时,可开始胰岛素的联合治疗。有两项研究证实,联合治疗可获得与胰岛素单独治疗相同的代谢控制;然而,联合治疗时需胰岛素的平均剂量更低。 |
甲状腺激素类药。本品为人工合成的四碘甲状腺原氨酸钠,在体内转变成三碘甲状腺原氨酸(T3)而活性增强,具有维持人体正常生长发育、促进代谢、增加产热和提高交感-肾上腺系统感受性等作用。【药代动力学】经用131I标记的左甲状腺素钠研究证明,甲状腺功能正常时半衰期(t12)为7天,组织中为0.4天,停药后仍可维持药效数周。口服后平均吸收50%,绝大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约80%与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结合。主要在肝中代谢,大部分由尿中排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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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 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 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
1.老年,有心血管疾病患者,有心肌缺血或糖尿病者慎重用药;2.有垂体功能减低或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如需补充甲状腺制剂,在给左甲状腺素钠以前数日应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甲状腺替代治疗期间,必须严密监护,避免造成过低或过高的甲状腺功能,以免对胎儿及婴儿造成不良影响。微量的甲状腺激素可从乳汁中排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