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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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蜂胶。 | |
| 生产企业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云南华联云蜂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国药准字Z1096000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泻火、解毒、止痛。用于胃火热毒所致急性冠周炎,牙周炎的辅助治疗。 | |
| 用法用量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局部用药。由牙科医生将局部牙周或牙周袋以生理盐水冲洗后蘸干,用钝头弯针插入袋底缓... | |
| 副作用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因本品为含醇酊剂,创面在用药初始有刺痛感觉,稍后消失。 |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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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清热、泻火、解毒、止痛。用于胃火热毒所致急性冠周炎,牙周炎的辅助治疗。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1.对蜂胶及乙醇过敏者忌用。2.因本品为含醇酊剂,创面在用药初始有刺痛感,稍后消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