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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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头孢氨苄62.5mg、甲氧苄啶12.5mg。 | 尼美舒利。化学名:N-(4-硝基-2-苯氧基苯基)甲磺酰胺,分子式:C13H12N2O5S,分子量:308.32。 | |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松辽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6746 | 国药准字H20050832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 用法用量 | 成人: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按体重每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 口服,一次200mg(一粒),一日一次,餐后服用。 | |
| 副作用 | 可能引起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极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血尿、肾功能异常。 |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病、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肾功能障碍及对本品及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 |
| 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窦炎、扁桃体炎。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如骨关节炎等)的疼痛、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 |
| 药理作用 | 本品属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作用机理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白细胞的介质释放和多形核白细胞的氧化反应有关。 | ||
| 注意事项 | 成人:一次12粒,一日4次;儿童:按体重每日2550mg/kg,分4次服用。 | 1.本品与阿斯匹林和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慎用;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4.服用本品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5.将本品放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