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小便淋痛、水肿、带下、阴痒、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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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苦参。  | 
 本品主要成分为甲磺酸培氟沙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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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  | 
 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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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5649  | 
 国药准字H20063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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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小便淋痛、水肿、带下、阴痒、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 
 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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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每次24片,每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用量酌减。  | 
 静脉滴注:成人常用量,一次0.4g,加入5%葡萄糖溶液250ml中缓慢静脉滴入,每12小时一次。患有黄疸的病人,每天用药一次;患有腹水的病人每36小时用药一次;患有黄疸和腹水的病人,每48小时用药一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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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副作用可能包括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头晕、头痛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对甲磺酸培氟沙星及氟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18岁以下患者禁用,6-磷酸葡萄糖脱氢酶缺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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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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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儿童注意事项: 本品在婴幼儿及18岁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因此18岁以下的患者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动物实验未证实喹诺酮类药物有致畸作用,但对孕妇用药进行的研究尚无明确结论。鉴于本药可引起未成年动物关节病变,故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如必需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常有肾功能减退,因本品部分经肾排出,需减量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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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湿热泻痢、便血、黄疸、小便淋痛、水肿、带下、阴痒、皮肤瘙痒、疥癣、麻风。  | 
 由培氟沙星敏感菌所致的各种感染:尿路感染;呼吸道感染;耳、鼻、喉感染;妇科、生殖系统感染;腹部和肝、胆系统感染;骨和关节感染;皮肤感染;败血症和心内膜炎;脑膜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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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甲磺酸培氟沙星为喹诺酮类抗菌药,作用机理为抑制细菌DNA螺旋酶,具有广谱抗菌作用,对肠杆菌属细菌如大肠杆菌、克雷伯菌属、变形杆菌属、志贺菌属、伤寒沙门菌属等以及流感杆菌、奈瑟菌属等具有强大抗菌活性,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铜绿假单胞菌亦具有一定抗菌作用。对肺炎球菌、各组链球菌和肠球菌仅具轻度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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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成人每次24片,每日3次,饭后服用。儿童用量酌减。  | 
 1.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结果调整用药。2.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3.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4.应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发生中、重度光敏反应。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或紫外光照射,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5.严重肝功能减退时,可减少药物消除,使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均减退者尤为明显,均需权衡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6.原由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7.稀释液不能用氯化钠溶液或其它含氯离子的溶液。8.本品每次静滴时间不少于60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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