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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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丹参。 |
盐酸阿罗洛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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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Dainippon Sumitomo Pharma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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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33019 |
国药准字J201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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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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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次。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每次10-15 mg,每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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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心力衰竭,房室传导阻滞,心动过缓,胸痛,胸部不适感,眩晕,低血压,偶见心房颤动,末梢血循环障碍,心悸,气喘。乏力,头痛,嗜睡,偶见忧郁,失眠腹部不适感,腹泻,腹痛,恶心,呕吐,偶见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腹胀,便秘肝功能损害。支气管痉挛,气喘,咳嗽。眼泪减少,眼睛疲劳,偶见雾视。皮疹,荨麻疹瘙痒,灼热感。水肿,麻木,肌肉痛,口渴,脱发白细胞增多,阳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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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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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死、心律失常、高血压、高血脂、脑血栓、脑梗塞、脑供血不足、糖尿病血管病变、视网膜血管病变。 |
原发性高血压(轻-中度),心绞痛,心动过速性心律失常,原发性震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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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丹参的药理作用极其广泛,包括心肌保护、扩张血管、抗动脉粥样硬化、抗血栓、改善微循环、调节组织修复和再生、抗菌消炎等作用,近来对其作用机制有了进一步的研究,同时又发现其具有抗肿瘤、抗氧化等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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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孕妇及过敏体质者慎用。 2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 3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有充血性心力衰竭可能的病人、特发性低血糖症、控制不充分的糖尿病、长时间禁食状态的病人、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有末梢血循环障碍的病人(雷诺氏综合征,间歇性跛行等)慎用。长期给药时,须定期进行心功能检查(心率,血压,心电图,X光等)。在出现心动过缓及低血压时,须减量或停药。必要时可使用阿托品。须监测肝、肾功能。手术前48小时内不宜给药。用于嗜铬细胞瘤病人时,须始终联合用α-受体阻断剂。本药可影响驾车和操作机械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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