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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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辅料为糊精、蔗糖粉。  | 
 没食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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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平市吉特药业有限公司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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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3876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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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咳嗽。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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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 
 漱口,一次约3ml,一日3~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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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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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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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感冒发热、咽喉肿痛、口舌生疮、头痛、咳嗽。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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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清热解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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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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