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痰多、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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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板蓝根、连翘、薄荷、牛蒡子、菊花、苦杏仁、桑枝、芦根、桑叶、六神曲、荆芥穗。辅料为蔗糖、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500mg对乙酰氨基酚和10mg酒石酸双氢可待因。 | |
| 生产企业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九州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458 | 国药准字H2007362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痰多、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每4-6小时1-2片,每次不得超过2片,每日最大剂量为8片。 |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有颅脑损伤者,分娩期妇女禁用;有呼吸抑制及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禁用。 | |
| 禁忌 | 
 | 儿童注意事项: 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该药。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及药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需减量服用。 | |
| 成分 | 风热感冒、头痛发热、咳嗽痰多、咽喉肿痛、鼻塞流涕。 | 可广泛用于各种疼痛:创伤性疼痛,外科手术后疼痛及计划生育手术疼痛,中度癌痛,肌肉疼痛如腰痛、背痛、肌风湿痛,头痛,牙痛,痛经,神经痛以及劳损、扭伤、鼻窦炎等引起的持续性疼痛。还可用于各种剧烈咳嗽,尤其是非炎性干咳以及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和咳嗽症状。 | |
| 药理作用 | 对乙酰氨基酚具有镇痛和解热作用,可选择性抑制中枢神经系统前列腺素的生物合成,其解热镇痛作用比阿司匹林更快更强,而且避免了非甾体消炎药常见的不良反应。双氢可待因为阿片受体的弱激动剂,在结构上类似于可待因与吗啡,较可待因有更强的镇痛作用,约为可待因的2倍,不易成瘾,其镇痛作用主要是由于口服后有10%的双氢可待因转化为双氢吗啡。双氢可待因可以直接作用于咳嗽中枢,起镇咳效果。 |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有明显的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甲状腺机能减退的患者慎用。服用本品期间应忌酒。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