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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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利福霉素钠。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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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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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5088 |
国药准字Z110206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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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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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 成人:一般感染一次500mg,配于5%葡萄糖注射液250ml中,一日2次; 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mg,配于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一日2次,滴速不宜过快。 小儿:用量为一日10~30mg/kg体重,一日2次或遵医嘱。静脉推注。 成人:1次500mg,一日2~3次。缓慢推注。 |
口服,一次3-6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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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有肝病或肝损害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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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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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可用于治疗由敏感菌引起的下列感染:呼吸道感染、外科感染、泌尿道感染、耳鼻喉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和其它腹内感染;败血症、皮肤及软组织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及生殖器感染等及由分枝杆菌引起的各种结核病症。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胁痛口苦,尿赤,湿热带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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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抗生素类药。本品为半合成利福霉素类中的广谱抗菌药。其作用机制是抑制菌体内核糖核酸聚合酶的活性,从而影响核糖核酸的合成和蛋白质代谢,导致细菌生长繁殖停止而达到杀菌作用。本品的敏感细菌有:金黄色葡萄球菌(包括耐青霉素和耐新霉素株)、结核杆菌、化脓性链球菌、肺炎双球菌、淋病双球菌、大肠杆菌、脑膜炎双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军团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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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长期应用本品,偶见ALT轻度增高,停药后一般可自行恢复。 2.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药物析出。 3.用药后病人尿液呈红色,属于正常现象。 4.与异烟肼合用,对结核菌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对肝毒性亦增加。 5.用药期间应检查肝功能。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肝功能不全、胆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应用本品应适当减量。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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